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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答网民关于“CE证书”认证的留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答网民关于“CE证书”认证的留言
2020-04-1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答网民关于“CE证书”认证的留言
来自浙江金华的网民“杨”(手机尾号9588)说:现在网上花钱就能办假CE证书,市场很混乱。请问监管执法方面准备采取何种措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我们这里所谈的认证是质量认证,这个概念专业性比较强,所以我们利用这个机会,对质量认证作一点介绍。质量认证是认证机构所开展的证明产品、服务或者企业管理体系符合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证明性活动。这项工作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国际贸易,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在中国,质量认证大致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强制性认证,一类是自愿性认证。所谓强制性认证,就是国家为了保护人身健康、安全、环境,对一些产品规定必须取得认证,没有获得认证,这个产品就不能出厂销售,也不能进口,也不能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而我们国家现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都跟消费者有直接关系,像汽车、手机、电脑笔记本、空调、洗衣机等,都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在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一下,像医用口罩、防护服、呼吸机,在我国都属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产品,并不属于强制性认证管理范围。谈到自愿性认证,就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愿申请开展认证的活动。谈到欧盟CE认证,准确地说,它不叫CE认证制度,它实际上是一种CE标志的准入制度,按照欧盟规定,列入CE标志管理制度中的产品,必须加贴CE标志之后,才能进入到欧盟市场进行销售。
证明这个产品符合了CE标志要求的评价手段主要有两方面:对绝大部分在CE标志管理制度内的产品,企业采取符合性自我声明的方式,按照相关程序要求,你自己能证明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就可以加贴CE标志,进入到欧盟市场;但是也有一些风险性比较高的产品,必须获得欧盟授权的公告机构认证,经过他们的认证,这个产品才能加贴CE标志。另外,现在网上也有谈美国FDA的“认证”,实际上FDA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它开展的所谓“认证”并不是一种认证评价活动,而是一种行政许可性质的制度,实质上是政府的注册管理。很多国家都对药品、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并不是一种认证制度。
我国的质量认证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所以认证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是认证制度的生命。我们市场监管总局对认证活动依法进行监管,对出现的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打击。以去年为例,我们查处了87家违规认证机构,占认证机构总数的15%,其中5家问题严重,直接撤销了资质。另外,2家国外的认证机构在中国没有经过批准,就非法开展认证活动,我们也在网上进行了警示公告。对电商平台销售的认证产品,我们也加强了核查,去年电商就下架了17000多件相关产品,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疫情发生以来,我们也特别注重对防疫产品认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现在也正在查处冒用认证标志、虚假宣传认证信息的案件。特别是针对现在出口的一些不规范认证行为,我们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专门部署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两天专项整治行动文件刚刚下发,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现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都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治重点主要有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认证活动不规范以及认证价格违法的行为。一些重大违法案件,我们处理之后也会向社会公开。我们市场监管系统有12315投诉举报热线,也有12315网络平台,都可以进行投诉举报。谢谢。
(内容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4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答复整理。自2020年2月7日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增设回应网民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