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市监〔2023〕71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3〕683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根据认证风险、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检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随机抽取检查和重点领域检查相结合,针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认证领域、从业机构,采取差异化检查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对认证风险高、信用风险高的机构加大检查力度,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充分运用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结合认证人员现场审核签到数据,利用多维度的大数据分析找准检查的切入点,推动对认证关键环节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一体化监管,提升监管的靶向精准性,提升智慧监管赋能。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开展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国家总局在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中下发的检查任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统筹安排,统一实施。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检查结果。重点检查虚假认证,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加、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跟踪调查,或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时不及时暂停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等行为。
(二)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重点检查。为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加强对辖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单位、承接外包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申明评价方式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燃气灶、电气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违法行为,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制度有效运行。
(三)组织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见证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自愿性认证活动总数的3%。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资质资格,审核人员、审核时间是否与审核计划一致,审核组在开展审核活动的过程是否合规,是否有遗漏删减程序的情况,获证组织的体系基本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认证要求,认证机构的认证结论是否与获证组织运行实际一致,是否存在不实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伪造、冒用、买卖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行为,是否存在未获认证但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或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的行为,获证组织是否符合有机认证条件,并按有机认证相关要求运行,是否存在证书暂停期间或者被注销、撤销后仍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行为,认证机构的认证结论是否与获证组织运行实际一致,是否存在不实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尽快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确保任务有序推进、扎实有效、按时完成。
(二)依法处置问题。各市场监管所监督检查时发现认证机构、从业人员和获证企业涉嫌存在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固化证据,依法依规处理。依法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要通过调取档案、现场检查、问询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补充调查处理。依法需要暂停或者撤销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资质的,以个案形式逐级上报处理。
(三)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于8月31日前完成检查任务,将检查结果公示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录入认证行政监管系统。自愿性认证活动见证检查需在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中填报检查情况,并填写《认证活动见证检查表》及现场检查记录。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将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纳入2023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于6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方案、9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检查结果公开情况报送县局计量与标准化(认证认可)股,重大问题请随时报。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