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第一期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0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大】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第一期公告 序号 处罚文书编号 当事人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和)应急罚【2021】6号 陈*胜(和平县****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 主动履行,2021-7-7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1-6-21 2 (和)应急罚【2021】7号 叶*影(和平县**镇加油站)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主动履行,2021-7-3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1-6-18 3 (和)应急罚【2021】9号 宋*平(和平县**电脑绣花厂) 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违法案 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违法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四条第六款 主动履行,2021-7-5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1-6-21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