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第一期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第一期公告

序号

处罚文书编号

当事人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和)应急罚〔20221

和平县灵星矿业有限公司浰源镇金山堂萤石矿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案

1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工程师;2、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动履行,2022-2-5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2-1-21

2

(和)应急罚〔20223

和平林寨山前石场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类违法案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动履行,2022-2-9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2-1-25

3

(和)应急罚〔20225(和)应急罚〔20228

*广东和平君乐药业有限公司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案

1、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未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辨识;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主动履行,2022-5-10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2-4-25

4

(和)应急罚〔20224(和)应急罚〔20227

*和平县粤深钢实业有限公司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案

1.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4.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5.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主动履行,2022-5-10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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