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加强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全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年检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我局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参加本次年检换证。
二、年检方法
这次年检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9年度诚信守法情况进行检查,我局将年检合格的企业名单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三、年检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申请资质(续期)应提供以下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续期 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此表在“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物业管理合同;
5、近两年企业详细工作总结(含商品房销预售、商品房买卖真实合同示范文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款结付等执行情况);
6、开发商品房的国土证、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所有在职员工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注:以上1-7资料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年检时间
2019年12月3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将年检资料送我局住房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联系电话:0762-5610980联系人:肖文婷),逾期不收件。
五、年检结果
1、我局将采取全面核查方式,严格认真地做好年检工作,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告。
2、房地产企业逾期不参加年检换证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将注销资质证书。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