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足彩外围 关于撤销大坝镇石陂村重复确权林地《林权证》的通告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2020〕15号

  针对和平县粤深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粤深钢公司”)请求解决其受让原县“七一一”厂土地与大坝镇石陂村杨村小组朱铭远等16户村民登记林地重叠问题,县相关部门对其受让土地进行了现场勘界,发现2013年4月核发的林地所有权利人为大坝镇石陂村委会,林地使用权人为朱铭远、朱冠亚、朱乃章、朱欣勇、朱少庆、朱李姐、朱日健、朱勇权、朱优锋、朱活然、朱志福、朱已优、朱国志、朱炳坤、朱焕耀、朱铭富等16户,证号依次为和府林证字〔2013〕第0601242、0600814、0601082、0601298、0601004、0601046、0601000、0601027、0600925、0601025、0601016、0601296、0600904、0601131、0603300、0601294号的16本《林权证》记载的面积共53.27亩(35513.5平方米)林地,与粤深钢公司受让宗地范围部分重叠,属重复确权,重复确权面积约31733平方米。

  粤深钢公司受让宗地为原县“七一一厂”国有土地,是上世纪70年代原和平县革委会征用大坝镇高发、石陂村的集体土地。由于该征用的土地在1953年土地改革时均已填入农户《土地房产所有证》。2011年县集体林权改革时,相关农户未考虑上世纪70年代已被县革委会征用的历史事实,仍以《土地房产所有证》为依据申请登记确权,并取得《林权证》,导致与粤深钢公司受让宗地范围部分重叠,出现重复确权情况。

  2020年1月10日,县政府相关部门举行粤深钢公司受让宗地与石陂村16户农户《林权证》登记的林地部分重叠问题听证会,16户农户未经同意中途离场,视为已放弃听证。

  依据《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五)(七)项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颁发给上述大坝镇石陂村杨村村民小组朱铭远等16户的16本重复确权登记的《林权证》予以公告撤销。

  如对本撤销决定不服,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188足彩外围

2020年4月2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Baidu
map